By KayL on
大家中文化時,都有不同的喜好習慣,造成不一致性。
特此建立一份簡單的規範參考文件。
符號:除了常見全型符號外,其他都是英文半型符號
常見全型符號:
- 「,」, 「。」, 「、」, 「!」, 「:」, 「?」, 「;」
常見半型符號:
- 「 (」, 「) 」, 「...」, 「 - 」,「%」, 「" "」
「 (」前面必須有一個半形空格
「) 」, 「%」後面必須有一個半形空格
「 - 」前後都有一個半形空格
「" "」前或後都有一個半形空格
** 英文中的引號 (".."),在翻譯中是否要使用中文式符號取代,請自我決定,暫未有一致性的方案。
空格:英文前後、數字間都應加入一個半形空格
中英文字混合:
- 進行 Drupal 中文翻譯工作
- 翻譯了 10 個字串。
英文字前後要留空格
數字前後要留空格
連結:英文前後留空格
進行中文翻譯
如連結前後是中文字,不用留空格。
進行 Chinese 翻譯
連結字串是英文,需留空格。
進行中文 Translation。
只要遇上英文,就要留空格。
Drupal 正體翻譯規範 V1.2
這只列出常見問題,如遇上特別情況,請提出討論。
歡迎提供意見,改善翻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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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ents
關於變數...
Hello,
請問一下,如果字串中有變數的話,要如何擺放 ?? 例如:"All necessary changes to %file have been made." => 是用 "對於 %file 的所有變更己生效。" 還是 "對於%file的所有變更己生效。 " ....
Arthur...
我也思考過這問題,但一直不能肯定下來。 暫時來說,我比較建
我也思考過這問題,但一直不能肯定下來。
暫時來說,我比較建議前後增加空格
原因是:
- 現有的翻譯,有這個習慣
- 能區分變數的特性
- 未來有進一步定案,有空格(應該)較容易進行修復
以後,為更清楚表達變數的獨特性,或者可以使用「%file」,這需要大家進一步研究。
(不幸運地,當我更新「:」為全形時,Drupal 7 又將這符號變為不能翻譯,不過「:」能進行批量修復,所以暫保留)
其他一些事項:
http://drupaltaiwan.org/forum/20090928/3706#comment-12351
(以上指引暫時是試行階段,我想盡量將正確的資迅帶給大家。我知很多人只會看一次,如果當中錯誤了,就帶來長遠的破壞。現在很需要你們的意見,來補充我沒看到的問題,謝!)
抱歉... 我不太懂 Drupal 7
抱歉... 我不太懂 Drupal 7 將不能翻譯「:」是什麼意思??
是指「:」會列為非法字元嗎??
請略過,這是 Drupal 7 之前版本的問題
請略過,這是 Drupal 7 之前版本的問題
反正結論是...還是用全形囉??
反正結論是...還是用全形囉??
對,「:」使用全型 其實 Drupal 6 在一些
對,「:」使用全型
其實 Drupal 6 在一些 Label 中的 ":" 也是不可被翻譯的
根據大家意見,全型「:」比較符合中文書寫格式
而且,「:」批量替換成半型「:」是可行的,人人都會。
關於「 ( 」和「 )
關於「 ( 」和「 ) 」我的習慣是前後都留空白,應該會更易讀吧~~
( 我是因為是因為關係所以使用英文半形的... 至於「...」也是這個理由... )
「...」我會習慣在其後空一格,理由也只是為了易讀~
至於英文中引號的問題我覺得改用「」很好阿~~ 所有中文書寫及翻譯書的習慣也一直都是這樣阿~~
而「/」是比較不常用的符號,我是覺得如果它被用在「or」的用途的話使用英文半形前後加空格會比較好~
例如 : 「開 / 關」而非「開/關」
( 理由如果說是「美感」有點牽強... 各位可以參考參考啦~~ 只是覺得英文半形比較有「or」的視覺感受... 純屬個人觀感... )
顯示 啟用 / 停用 豐富文本 切換連結
顯示 啟用/停用 豐富文本 切換連結
但如果是其他用途就比較適合用全形,雖然在 Drupal 的世界裡應該不太可能出現...
另外我提議
「<em>..</em>」可以改成「 <em>...</em> 」
一樣前後再加空白,也就是兩的空白,這樣能解決斜體字所造成的不易讀性~~ 當然就算<em>被設為粗體感覺還是不錯~~
eg.
顯示 啟用 / 停用 豐富文本 切換連結
目前只想到這些~~
PS 因為這些測試... 這條翻譯我發的 suggest 有點多... 下次會先在自己的Drupal是「玩」的... 再請 KayL 刪一下啦~~
「 ( 」和「 )
「 ( 」和「 ) 」前後都有空格,所佔的空格太多了,是 3 個半型的大小
「/」是使用半型。
「...」是如你所說,要後加空格
斜體在中文裏的確不好看。
這裏要特別加空格是不建議的:
- 沒有太特別原因,不要增加或改動一些 HTML 元素,特別是整體大量的改動,我們很難跟翻譯者協調
- 因為有 EM 包圍,可以透過 CSS 按喜好改變效果
- 除了 CSS 改動外, EM 是可以輕鬆地在本地大量替代的
** 對於能輕鬆自己解決的問題,都不建議例入規範中。
*** 善意的測試是可接受的,沒問題 ^_^ (待這裏更新後,大家可以刪除自己的建議)
關於「 ( 」和「 )
關於「 ( 」和「 ) 」更明確的說應該是像中英混用一樣規則~~
把他們當成英文就對了~~ 我是覺得「 ( 」和「 ) 」竟然是用做區隔用,明確性比較重要吧...
至於空白的數量,不用這麼計較吧... 我覺得啦...
EM的部分我同意... 的確是我考慮的不夠多... ^ ^"
- 「..」可以改成「 ... 」 這行是在說啥...
** 至於英文引號的問題... 大家還是沒有共識嗎?? 考慮不採用「」取代的理由是??